葱花酥饼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晚安小说网www.camnangnoithat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哈其耳跟着爸爸额兹库走出了撮罗子,来到了一处空地上。

额兹库站住了,弯下腰,抬起双臂双掌亮出。

哈其耳看见额兹库摆好了姿势,就退到几米远的地方,然后奔跑着冲向额兹库。

哈其耳借着助跑的力量,冲到额兹库身前,双掌用力推到站定的额兹库的双掌上。

四掌撞击在一起,哈其耳被震得后退了几步,一屁股坐倒在地上。

额兹库震倒了哈其耳,身体是纹丝不动。

哈其耳坐在地上,却一直紧盯着几米远外的额兹库,然后“哎”了一声,抖了抖被震得生疼手掌,才站起来走到额兹库面前。

额兹库缓缓站直了身体说:

“就差一点点,我就被你打动了……别灰心,你的力量比上个月提高了不少……”

额兹库说完拉着哈其耳走到一排石头前,指着一块石头说:

“搬起这块石头……”

哈其耳抠住石头两边的凹槽,运了一口气,全身瞬间形成一个整体,使出虎力一下搬起了石头。

哈其耳搬着石头来来回回一口气走出了百米,才把石头放在地上。

额兹库满意地说:

“哈其耳……你刚才搬起来的石头重200斤,上次你搬起这块石头只能走几十米……今天你一口气走了百米,力量增加了几十斤……

“不错,不错……你现在的力量接近达到了初等勇士上线的标准……我当年是11岁时,才有了你现在的力量……哈其耳……你将来的力量必定超过我的……”

……

虎使国四大部落都是崇尚力量的狩猎民族,族中成年男子常年在山林猎杀猛兽,勇猛异常。

早年间,部落中,常常把猎杀过灰狼、黑熊等大型猛兽的男子称为勇士。

现在,部落中,把能搬起200斤以上的石头一口气走出几十米的族人,都称为勇士。

勇士有等级划分,搬起二三百斤石头的,是初等勇士;搬起四五百斤石头的,是中等勇士;搬起五六百斤石头的,是高等勇士。

部落中,有一半左右的健壮的成年男子都能具有初等勇士的200斤达标力量。

但是像哈其耳这样一个10岁的孩子,就能达到初等勇士上限力量标准的,整个虎使国四大部落中,也是百年不遇的。

哈其耳有这等力量,除了天赋之外,主要的原因是他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自愿接受催眠成为性奴

自愿接受催眠成为性奴

WANG 呵呵
“兄弟,你这法子真能成吗?”门后传来一个做贼心虚的声音。隔着门,我蹲在走廊上,偷听这门内的对话。“绝对可以,这是我从黑市那里买来的上等卷轴,整整五张!绝对够把那个骚货给催眠了!”门后应该是有两个人在说话,现在说话的这个我知道他的名字,李克特家的那位小少爷赛摩,他可以说是恶名远扬了,虽说不上烧杀掠夺,但吃喝嫖赌是样样精通。至于他的魔法成绩,说是倒数第二都算是抬举他了。“矮子,我跟你说。”我听到赛摩也
玄幻 连载 2万字
七零全家穿越日常[年代]

七零全家穿越日常[年代]

枝问雁
文案本文又名《七零年代之我那奇怪的一大家子》、《七零年代春意浓》、《全家都是穿越的》老妈末世女,老爸星际男,大哥是药修,小弟精灵族,穿越之前的身份一个个都不简单。只有李意浓,不过是一个平平无奇,从现代穿越到七十年代的大学生,而且到了八岁才恢复记忆。老妈武力担当,老爸智力担当,大哥的医术出神入化,小弟会加幸运buff在这个艰苦的七十年代,李意浓她的生活那是一个美滋滋。但后来,李意浓发现这一家子都是历
玄幻 连载 68万字
北电门房

北电门房

娱乐圈老司机
正在后面埋头苦干的叶羽,听娜扎连声大叫,以为她要高潮了,马上尽起男人的义务,双背撑直身体,飞快的、专心的来回用力抽插娜扎,肏得娜扎是淫水四溅浪叫不已,双手环抱叶羽的腰,脸儿往后直仰,是真的被他插的快要高潮了。“啊……啊……好老公……好哥哥……哦,真美……啊,好舒服……对……就这样,用力的肏弄你的骚老婆,好……好深……唉呀哎……啊!!!”随着娜扎浪叫声不算,叶羽的鸡巴动得更卖力,娜扎是很快浪叫道:“
玄幻 连载 440万字
长姐她软玉温香(重生)

长姐她软玉温香(重生)

梅子捏你
晋20220712完结总书评数:96当前被收藏数:1975文案:当初一言退敌,姿色无双的谢家长女谢安是无数郎君的梦中情人,可这样的美人儿却执意下嫁给了个穷秀才。谢安出阁后,当初的甜言蜜语却成了冷落厌恶,丈夫为了她妹妹,活活将她逼死在了雪夜里。满城人都把这个笑话只是当做茶余饭后的闲谈,却不知朝上人人都怕的一个少年为她守了整整一辈子的丧。一朝重生谢安亲手撕了婚书成全妹妹,+外人都等着看她名声丧尽,孤独
玄幻 连载 28万字
李生与我

李生与我

半熟小桃
李东吾三十七岁,我已经跟了他五年。从我上学到毕业居家,我是他养大的,看着他眼角细纹添了好几道,也算是我见证了他的变老。我很爱他,我从他身上得到了太多无业游民不会得到的东西,所以我觉得很爱他,我应该很爱他。至于他爱不爱我,我拿不准,不过看着那团绞到发皱的床单,我想他至少很需要我。直到有天他告诉我他要结婚。我说叔叔,不要走,然后我开始计划逃跑。
玄幻 连载 9万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