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有渔樵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晚安小说网www.camnangnoithat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深秋临安,风寂人沸。

洛叶懒懒的打了个哈欠,她是卜知坊里头看门的,早晚都要在门檐上趴着,见有客人来了,不管有钱没钱,都要扯着嗓子喊一声,好让里头的人听见了,准备准备。

卜知坊建在闹市里,不仅出卖消息,也出卖人命,送往迎来,多数都是皇亲贵胄或江湖高手,但这坊里的人……

说好听些是“道法自然”说不好听些就是群聚的懒骨头,日上三竿不开门,吃饭睡觉不迎客。

“哦?”

远远瞧见一群人往卜知坊而来,晃荡着一条腿的洛叶瞬间精神振奋,可好久没人到卜知坊里闹事了。

她把腰上的酒葫芦解下,往掌心一绕,兴冲冲的扑向了还亮着灯的书房。

卜知坊主萧竹音在书房里头。

“咚咚咚……”敲门声响过三下,洛叶可不敢贸然进去,她缩了缩脖子,小声问里头的人,“坊主,你把‘饕餮’关了吗?”

“关了,进来吧。”

听到回答,洛叶才敢推门,她还不到找死的年纪,可不想白白送了性命。

“外头有人闹事来了。”洛叶笑的不怀好意,“大概是寒山堡和湘北寨的。”

萧竹音仍在灯下看书,这大白天的一盏昏黄油灯,怎么看怎么伤眼。

“吴冬岭派去的人手脚不够干净,让周随成逃了出来,大势已去便拿我们当了挡箭牌。”

“那……”洛叶蜷腿窝在椅子中,抱着她那巨大的酒葫芦,小声问,“我们出手么?”

“当然,否则平白就让人欺负了去,我卜知坊的生意还做不做了。”

萧竹音阖上了书,又道,“迎敌者,你跟我便足够了,让小陶儿把门关紧。”

“好。”洛叶喜滋滋的从椅子里翻出来,“那我先去迎客了。”

卜知坊门前。

十几二十位青壮年的汉子杵着长棍将半条街都封锁住了,当中围成一个圆圈,划下道来,中间站着两男两女。

一张木桌,两杯好酒。

萧竹音安然的坐着,她也不急,只在等眼前的男子做决定。

那男人虽生的五大三粗,但也不算太难看,有种不怒自威的气势,手中抡两把板斧,声如炸雷,能喝的半数人耳中嗡嗡作响。

他此时涨红着一张脸,进也不是退也不是,一双铜铃怒目直直的瞪着桌上的酒,且恼且恨,倒似老僧入定了一般动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自愿接受催眠成为性奴

自愿接受催眠成为性奴

WANG 呵呵
“兄弟,你这法子真能成吗?”门后传来一个做贼心虚的声音。隔着门,我蹲在走廊上,偷听这门内的对话。“绝对可以,这是我从黑市那里买来的上等卷轴,整整五张!绝对够把那个骚货给催眠了!”门后应该是有两个人在说话,现在说话的这个我知道他的名字,李克特家的那位小少爷赛摩,他可以说是恶名远扬了,虽说不上烧杀掠夺,但吃喝嫖赌是样样精通。至于他的魔法成绩,说是倒数第二都算是抬举他了。“矮子,我跟你说。”我听到赛摩也
玄幻 连载 2万字
七零全家穿越日常[年代]

七零全家穿越日常[年代]

枝问雁
文案本文又名《七零年代之我那奇怪的一大家子》、《七零年代春意浓》、《全家都是穿越的》老妈末世女,老爸星际男,大哥是药修,小弟精灵族,穿越之前的身份一个个都不简单。只有李意浓,不过是一个平平无奇,从现代穿越到七十年代的大学生,而且到了八岁才恢复记忆。老妈武力担当,老爸智力担当,大哥的医术出神入化,小弟会加幸运buff在这个艰苦的七十年代,李意浓她的生活那是一个美滋滋。但后来,李意浓发现这一家子都是历
玄幻 连载 68万字
北电门房

北电门房

娱乐圈老司机
正在后面埋头苦干的叶羽,听娜扎连声大叫,以为她要高潮了,马上尽起男人的义务,双背撑直身体,飞快的、专心的来回用力抽插娜扎,肏得娜扎是淫水四溅浪叫不已,双手环抱叶羽的腰,脸儿往后直仰,是真的被他插的快要高潮了。“啊……啊……好老公……好哥哥……哦,真美……啊,好舒服……对……就这样,用力的肏弄你的骚老婆,好……好深……唉呀哎……啊!!!”随着娜扎浪叫声不算,叶羽的鸡巴动得更卖力,娜扎是很快浪叫道:“
玄幻 连载 440万字
长姐她软玉温香(重生)

长姐她软玉温香(重生)

梅子捏你
晋20220712完结总书评数:96当前被收藏数:1975文案:当初一言退敌,姿色无双的谢家长女谢安是无数郎君的梦中情人,可这样的美人儿却执意下嫁给了个穷秀才。谢安出阁后,当初的甜言蜜语却成了冷落厌恶,丈夫为了她妹妹,活活将她逼死在了雪夜里。满城人都把这个笑话只是当做茶余饭后的闲谈,却不知朝上人人都怕的一个少年为她守了整整一辈子的丧。一朝重生谢安亲手撕了婚书成全妹妹,+外人都等着看她名声丧尽,孤独
玄幻 连载 28万字
李生与我

李生与我

半熟小桃
李东吾三十七岁,我已经跟了他五年。从我上学到毕业居家,我是他养大的,看着他眼角细纹添了好几道,也算是我见证了他的变老。我很爱他,我从他身上得到了太多无业游民不会得到的东西,所以我觉得很爱他,我应该很爱他。至于他爱不爱我,我拿不准,不过看着那团绞到发皱的床单,我想他至少很需要我。直到有天他告诉我他要结婚。我说叔叔,不要走,然后我开始计划逃跑。
玄幻 连载 9万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