樱桃小酒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晚安小说网www.camnangnoithat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这五年来,她一日日好起来,学着做生意,把酒坊经营得有声有色,只是偶尔会出神,他还以为她记起来了,谁知一问,却也没有。

看来,她同那人的缘分,确实已经断了。

如此,也好。

郑伯给秀秀备了马车,贴心备了一应物品,将她方才给的钱放进去,又添了好些银票,仔细嘱咐奴仆照顾好她,打点完一切才放心。

三日后,秀秀拿上办好的过所,收拾好包裹,去坟头拜别了父母,便坐上马车出发,而与此同时,当今天子南巡的御驾已经入了杨朔州。

秀秀掀着帘子,隔着人群遥遥看向江里的大船,问:“那是什么?”

仆从回答:“那是当今天子南巡的御船。”

距离遥远,看热闹的百姓之外,又有重重官兵把守,秀秀看了片刻,见实在看不到什么,便放下帘子,道:

“走吧。”

仆从将马车调往了相反的方向,扬起马鞭,一阵尘土飞扬,马车很快便没了影子。

第95章 重逢

秀秀一行人的车马一路西行, 不出半月便驶出了杨朔州的地界。

离开了熟悉的江南小镇,她看什么都觉得稀奇。

湘水嚷嚷,山峰奇丽陡峭, 秀秀在山巅俯瞰苍林翠竹、悬崖峭壁,为眼前奇景所震撼,再往前,千年的天府之国养育了肥沃的土地和勤劳善良的百姓,叫人流连忘返。

秀秀在这里住了一段时间。

白天,她和奴仆们一起同相熟的老伯到田间劳作, 夜里, 秀秀盘腿坐在室外的竹席上, 扇着手中的蒲扇给小孩子们讲故事,日子也算过得充实。

只是相比于话本里的小故事,一直生活在山村的小孩子们对那些繁华的城市更为向往。

秀秀这才知道, 自己在无意识里竟讲了许多她并没什么印象的人和事, 其中出现出现最多的词,就是‘长安’。

“姐姐,长安当真这样好玩吗?”

秀秀愣了愣, 摸着问她话的孩子的脑袋, 轻声回答:

“不知道, 姐姐没有去过。”

小孩子显然不相信, “可是姐姐说的好多事, 连咱们这里最博学的教书先生都是头一次听说, 先生说,若不是姐姐自己见过,便是姐姐认识的人去过,说与姐姐听的。”

秀秀的手微微顿了下。

末了, 她给那孩子一盘糖糕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自愿接受催眠成为性奴

自愿接受催眠成为性奴

WANG 呵呵
“兄弟,你这法子真能成吗?”门后传来一个做贼心虚的声音。隔着门,我蹲在走廊上,偷听这门内的对话。“绝对可以,这是我从黑市那里买来的上等卷轴,整整五张!绝对够把那个骚货给催眠了!”门后应该是有两个人在说话,现在说话的这个我知道他的名字,李克特家的那位小少爷赛摩,他可以说是恶名远扬了,虽说不上烧杀掠夺,但吃喝嫖赌是样样精通。至于他的魔法成绩,说是倒数第二都算是抬举他了。“矮子,我跟你说。”我听到赛摩也
玄幻 连载 2万字
七零全家穿越日常[年代]

七零全家穿越日常[年代]

枝问雁
文案本文又名《七零年代之我那奇怪的一大家子》、《七零年代春意浓》、《全家都是穿越的》老妈末世女,老爸星际男,大哥是药修,小弟精灵族,穿越之前的身份一个个都不简单。只有李意浓,不过是一个平平无奇,从现代穿越到七十年代的大学生,而且到了八岁才恢复记忆。老妈武力担当,老爸智力担当,大哥的医术出神入化,小弟会加幸运buff在这个艰苦的七十年代,李意浓她的生活那是一个美滋滋。但后来,李意浓发现这一家子都是历
玄幻 连载 68万字
北电门房

北电门房

娱乐圈老司机
正在后面埋头苦干的叶羽,听娜扎连声大叫,以为她要高潮了,马上尽起男人的义务,双背撑直身体,飞快的、专心的来回用力抽插娜扎,肏得娜扎是淫水四溅浪叫不已,双手环抱叶羽的腰,脸儿往后直仰,是真的被他插的快要高潮了。“啊……啊……好老公……好哥哥……哦,真美……啊,好舒服……对……就这样,用力的肏弄你的骚老婆,好……好深……唉呀哎……啊!!!”随着娜扎浪叫声不算,叶羽的鸡巴动得更卖力,娜扎是很快浪叫道:“
玄幻 连载 440万字
长姐她软玉温香(重生)

长姐她软玉温香(重生)

梅子捏你
晋20220712完结总书评数:96当前被收藏数:1975文案:当初一言退敌,姿色无双的谢家长女谢安是无数郎君的梦中情人,可这样的美人儿却执意下嫁给了个穷秀才。谢安出阁后,当初的甜言蜜语却成了冷落厌恶,丈夫为了她妹妹,活活将她逼死在了雪夜里。满城人都把这个笑话只是当做茶余饭后的闲谈,却不知朝上人人都怕的一个少年为她守了整整一辈子的丧。一朝重生谢安亲手撕了婚书成全妹妹,+外人都等着看她名声丧尽,孤独
玄幻 连载 28万字
李生与我

李生与我

半熟小桃
李东吾三十七岁,我已经跟了他五年。从我上学到毕业居家,我是他养大的,看着他眼角细纹添了好几道,也算是我见证了他的变老。我很爱他,我从他身上得到了太多无业游民不会得到的东西,所以我觉得很爱他,我应该很爱他。至于他爱不爱我,我拿不准,不过看着那团绞到发皱的床单,我想他至少很需要我。直到有天他告诉我他要结婚。我说叔叔,不要走,然后我开始计划逃跑。
玄幻 连载 9万字